(中央社台北8日電)中國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今天決定修改「工傷保險條例」,提高對勞工的保障。修法草案提高一次性工作死亡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作傷殘補助金標準。新標準將由國務院公布後實施。
新華社報導,國務院常務會議由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。修法草案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「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」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傷殘等級,加發1至3個月職工本人工資。
「人均可支配收入」是指個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繳納的個人所得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、不動產稅、人頭稅、汽車使用稅以及交給政府的非商業性費用以後的餘額。常被用來衡量一國生活水準的變化情況。
根據大陸國家統計局今年初公布的統計數據,大陸2009年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人民幣1萬7175元。
根據大陸國務院官方網站公布的「工傷保險條例」現行規定,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以「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」為基數,乘以48個月至60個月,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。
以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數據為例,上海2009年月平均工資為3566元。
修法草案並擴大工傷保險強制投保對象,除現行規定的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外,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,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、基金會、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也應參加工傷保險。
另外,會議決定修改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」,對於製售和使用假發票、不依法開具發票等違法行為,修法草案增加懲處力度。